天津劳务派遣介绍:劳务派遣中乙方的权力与责任
1.乙方有责任把甲、乙两边签定劳务派遣协议的事实告知劳务派遣人员,而且作为乙方和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作合同的其间一项条款;
2.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,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;
3.全面担任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劳务用工处理、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处理,处理触及劳作联系的所有事宜,与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作合同,而且供给给甲方存案;
4.担任劳务派遣人员档案处理,担任树立、接转劳务派遣人员档案;
5.按合同条款规则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作业。关于甲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,乙方应予接纳并担任处理与劳务人员
之间的劳作联系等后续作业,尽量避免对甲方的正常出产运营形成晦气影响;
6.劳务派遣人员发作作业事端的,乙方接到甲方告诉后,按相关保险条例妥善处理,并担任处理申报和理赔事宜;
7.对劳务派遣人员给甲方形成的经济损失,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向劳务人员索赔,甲方供给必要的协助;
8.乙方应指定专人定期到甲方处,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、作业体现、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,乙方应极力供给最佳效劳;
9.乙方担任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日子、作业的协调处理作业;
10.劳务派遣人员应遵守甲乙两边的规章制度,遵守甲、乙两边的作业组织与处理,因个人原因需求提早结束效劳期的,应提早30日向甲、乙两边一起书面请求。待同意并处理结束与甲方的移交手续后方可离任,其相关手续由乙方担任处理。